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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的通知 (第15号)
发布时间:2020-04-28

学校各单位:

       为了确保2020年招生就业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学校研究决定,自5月6日起部分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所有中层干部原则上5月6日之前须返汉,确保工作需要可随时到岗。

       二、涉及到学校招生宣传和就业工作人员,自5月6日开始返校正常上班。具体为宣传部、招就处工作人员,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学院宣传和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学工部(校团委)负责宣传、征兵工作人员。

       三、党政办、教务处、人力资源部、继教处、实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自5月6日开始,须保证工作日每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校值班,各部门5月份值班安排表于4月29日下午17点前报党政办彭老师处。各学院院长(执行院长)作为本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负责人,原则上每周至少保证2天在校工作,重点处理和落实招生与就业工作。

       四、原5月份行政综合值班、红安校区、后勤管理中心和保卫处值班人员安排不变(具体见办公QQ群共享文件)。

       五、定于5月6日下午14:30分,在音乐厅召开2020年招生就业工作推进会。参会人员:全体校领导,党政办主任(副主任),招就处、学工处、教务处、财务管理中心、继教处、实验实训中心、后勤管理中心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毕业年级辅导员,各学院、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招就处通讯员。

       六、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本单位返岗人员和值班人员名单,并填写《教职工健康状况统计表》,按照学校返校流程与要求办理相关返岗手续,以部门为单位将表格于4月29日下午17点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杨老师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教职工返校通知单》。自5月6日起需要返校上班的教职工凭《教职工返校通知单》出入学校,前期已经办理的不需再办。

       七、请所有返校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确保校园安全。后勤、保卫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和校园安全巡逻,严格大门岗管理。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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