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通讯 赵雯雪 图 欧琴 章妮)6月13日下午,武汉音乐学院演艺学院院长陈明带队来校开展合作交流,并签订校校合作协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汤勇,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吴争强等热情接待了来访一行。
陈明一行先后参观了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和学校大学生艺术团,了解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情况。
随后,双方在行政楼203召开座谈会。武汉音乐学院演艺学院院长陈明,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教研室主任黄媛媛,通俗器乐演奏与编导教研室主任钱政贤,流行音乐教研室主任孙康宁,通俗键盘演奏与编导教研室代理主任吴超,办公室主任李代均,教务办主任唐娟,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汤勇,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吴争强,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院长涂伟,校团委书记、大学生艺术团团长李珊,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副院长、大学生艺术团艺术总监沈威等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汤勇主持。
汤勇表示,本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学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实践能力,借助“实践实习基地”这一合作培养新模式,为我校学生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指导,培养出更多极具艺术特长的优秀人才,推动学校文化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更大实效。
吴争强表示,全面加强高校美育教育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要求,是全面提升学生素养,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校园文化品质的主要途径,是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学校已形成较好的美育教育环境。此次与武汉音乐学院演艺学院的合作,是积极响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号召,是贯彻产教融合的重要举措,搭建这一平台,将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输送专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育资源,能够进一步提升学校大学生艺术团的艺术素养,有效提升学生艺术水平,从而推动大学生艺术团的健康发展。基于武汉音乐学院演艺学院的支持与合作,能够为学校实践实训基地的建设以及大学生艺术团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合作,加大投入保障,加快建设力度,加深合作情感,共同推动美育教育繁荣发展,结出合作成果。
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黄祉熹介绍大学生艺术团基本情况
大学生艺术团器乐队指导老师刘圆琦、合唱团指导老师何骁古、舞蹈队指导老师潘红介绍大学生艺术团器乐队及年末音乐会筹备情况。
武汉音乐学院演艺学院院长陈明为学校艺术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思路和建议。陈明表示,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要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学生优势,面对专业品种不齐全的情况,通过对节目的巧妙安排,能够完善音乐质感,最大程度发挥人员优势。武汉音乐学院演艺学院将竭力为学校提供帮助,在节目编排、人员协调等方面为学校提供有力支持,助推学校艺术团的进一步发展。
武汉音乐学院演艺学院院长陈明,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院长涂伟,校团委书记、大学生艺术团团长李珊共同签署校校合作协议。
武汉音乐学院演艺学院院长陈明,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汤勇共同为实践实训基地揭牌
本次合作为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与发展开启了新篇章,也是加强校校合作的有力举措之一,有助于丰富学校实践形式,同时能够带领同学们进一步提升美育修养,为学校文化建设贡献新力量。
(审核:王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