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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美校园”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校内各单位:
  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美校园”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全校广泛征集展示校园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的摄影、绘画、视频、文字、VR/AR(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作品。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以集体或个人等方式参与均可。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征集反映校园“自然之美”(聚焦自然风光,展现校园风貌)、“人文之美”(聚焦师生群体,彰显人文底蕴)、“发展之美”(聚焦教育变迁,描绘美好蓝图)的摄影类、绘画类、视频类、文字类、VR/AR(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类等多种形式的作品。通过广泛征集,生动呈现师生校园生活的可喜变化,以小见大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事业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取得的非凡成就。2022年10月,活动将遴选“大美校园”优秀作品推送到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进行集中展示。
  四、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活动主题,传播校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1.摄影类作品: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单幅、组照均可,JPG格式。作品应真实客观,不可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2.绘画类作品:作品种类与形式不限,也可为数字绘画作品。作品须以高清图片、JPG格式提交。
  3.视频类作品:作品时长不限,需采用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作品形态可为纪录片、VLOG、动画等。
  4.文字类作品:作品文体不限,篇幅不限。要求真情实感,言之有物。
  5.VR、AR类作品:作品需运用VR、AR等技术,技术运用得当,互动效果良好。除上述类型作品外,其他形式优秀作品也可参与。
  五、参与方式
  参加活动的师生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宣传部,邮箱389037084@qq.com。邮件名称标注:二级单位+发送人”。作品需注明作品类别、作者真实姓名、身份、通讯地址、手机号、作品标题及作品简要说明(100字左右)等。
  六、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参与者应当确保对其来稿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严禁抄袭等一切不当或违法行为。参与者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组织单位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参与者同意免费授予组织单位对来稿作品宣传、展览展示、发表、放映、出版、复制及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参与者应确保其作品不涉及法律纠纷,由此产生任何纠纷,均应由参与者本人或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任何个人及单位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启事所有规定,一切违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后果。
  3.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广大师生按照要求积极投稿,届时我们将择优选择在学校官方平台展示。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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